1、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21号)
2、《关于发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5号)(于2017年3月1日废止)
3、新闻稿-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于2017年3月1日废止)
4、《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相关问题解答(一)(于2017年3月1日废止)
四、咨询热线
在填报过程中,若有涉及填写内容或IT技术方面的问题,服务机构可通过以下咨询热线或邮件进行咨询:
咨询热线: 010-6657 8410(咨询时间 8:30-11:30 13:30-17:00);
IT热线: 010-50938783/50938791(咨询时间 8:30-11:30 13:30-17:00)
咨询邮箱:fo@amac.org.cn
五、信息公示与举报投诉
服务机构备案后,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服务机构及登记服务业务类型基本信息。如需阅览服务机构公示信息,请查看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公示。
基金业协会提示:我会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办理登记不构成对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的保证。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业务前,应对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社会公众若发现服务机构公示信息中存在任何虚假信息,或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协会工作人员存在索贿、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请致电协会投诉电话:010-66578241,或将相关实名举报或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fo@amac.org.cn,或发送至传真:010-66578256,或邮寄至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邮编1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