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检察院办理多起涉及食品安全案件在原料上动“歪脑筋”将受罪罚
来源: | 作者: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1-03-19 | 543 次浏览 | 分享到:

食品安全一直牵动着老百姓的心,尽管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但仍有不法分子为了利益铤而走险。今年以来,奉贤区检察院就办理了多起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其中原材料采集和加工过程成为重灾区……

  

  法治报记者 王川 通讯员 章雯

 

  【案例一】

  工业猪血冒充食用猪血

 

  猪血又称液体肉、血豆腐和血花等,味甘、苦,性温,有解毒清肠、补血美容的功效,是深受大众喜爱的一种美食。市场上猪血一年四季都有售,但要挑选到新鲜、安全的猪血还是要擦亮双眼。近日,奉贤区一男子就因为将工业猪血当做食用猪血出售而获刑。

  郑某系来沪打工人员,一直在菜市场营生。起初,郑某一直从别处批发成品猪血来卖,利润虽然不高但足以维持生计。后来,郑某认识了同样做猪血生意的陈某,陈某告诉郑某,买原料自己制作才能赚得多,并且还主动教授郑某制作猪血的技术,郑某学会之后,租了间小房子,买了些简单的器材,开始自己加工猪血。

  2013年下半年,郑某通过老乡认识了某农产品公司的负责人张某,该公司承包了一个肉类公司的猪血浆,这些猪血浆都是未经处理的不能食用,主要卖给生物制药公司。郑某向张某表示想从他这里买一些猪血,张某说自己公司的猪血是不可食用的,就算经过高温烧煮也不行,郑某则表示,自己买来是做油漆用的。由于是老乡,张某便同意以每公斤一元的价格把猪血卖给郑某,由郑某自已提货。据张某说,郑某基本上两三天会去买一次猪血,每次购买两桶至三桶,一桶约50公斤。从2013年下半至案发,郑某共买了约5000公斤以上的猪血。

  郑某将猪血运到自己小作坊后,先加水让血凝固,然后切成块放入铁锅内烧煮一个半小时装桶,这样就算加工好了。为了报恩,郑某每次都会以优惠的价格将加工好的猪血卖一部分给陈某,剩下的再拿到市场上去卖。

  经鉴定,郑某用于制作猪血制品的原料血,已经受到猪毛、猪粪,猪尿等大量异物污染,属于《食品安全法》 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郑某及陈某等人均已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经过法院开庭审理,郑某被判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 陈某被判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3000元。

 

  专家点评: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包括腐败变质、微生物超标或含有有害物质的食物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食物本身就是有毒的,例如河豚; 二是在合格的食品中故意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具体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郑某售卖的猪血未达到相关标准,因此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案例二】

  用农药泡谷子毒死麻雀

 

  麻雀是国家保护动物,却常常被人们摆上餐桌成为美味。为了捕获麻雀,奉贤一男子竟用农药毒死麻雀并卖给饭店,最终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某今年40出头,从江苏到上海来打工,哪行赚钱做哪行。2013年,刘某听说现在很多饭店都在收购麻雀,便动起了卖麻雀的心思。用网捕麻雀需要技术,刘某不会,但他脑子一转想到了另一种方法——用泡过农药的谷子把麻雀毒死。说干就干,刘某从老家买来农药,将农药掺点水稀释,再倒入一点蜂蜜增加香甜气,最后倒入谷子搅拌均匀。待谷子浸泡充分后将谷子晾在太阳下晒干装袋。刘某每次都会选择一块比较隐蔽的空地,将毒谷子均匀的撒在地上,然后耐心的等待小麻雀们上钩。吃过谷子的麻雀很快一只一只的倒在地上,刘某就上前将麻雀捡进袋子里,用这种方法,刘某每天平均可以抓到上百只麻雀。

  因为知道这些麻雀是被毒死的,刘某也不敢轻易就将这些麻雀卖出去,捕到的麻雀他都会先除毛并褪去内脏,他认为没有内脏应该不会出事。刘某向饭店兜售麻雀时,都是称用网捕的,由于这些麻雀已经处理过,看起来并无异样,饭店的老板也就没有怀疑,刘某共卖给这些饭店几百只麻雀。除了卖往饭店,刘某还在菜市场摆摊销售这些麻雀,据其交代,共零售了400余只死麻雀。

  20144月,当刘某又一次撒出谷子毒麻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又在刘某家中查获麻雀690只,红隼1只,雉鸡3只。其中麻雀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红隼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些鸟类组织中均检出的呋喃丹,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若人体摄入含有呋喃丹的野鸟内脏,具有较大的健康风险。

  刘某其明知食用毒死的麻雀对人体有害,为了牟利,仍将死麻雀卖给他人,已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专家点评:

  现代人的餐桌是越来越丰富,食品行业带来巨大的商机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危机。高额的利润引得一些人铤而走险,使用不法的手段获取原料或制作食物,消费者往往对此难以辨别,食用了此类食物,对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要防止这种危害的发生,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大众应拒绝食用珍稀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麻雀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刘某用毒药毒杀麻雀的行为不仅危害了人类的身体健康,也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

 

  【案例三】

  毒杀流浪狗做菜肴

 

  不少人喜欢吃狗肉,通常市场上贩卖的狗肉是饲养场养殖的肉狗,但有些人却看中了其中的利润,他们使用不法手段,杀死路上的流浪狗贩卖,奉贤检察院近期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现年26岁的李某初中毕业后就从老家来上海打工,由于没有文凭也没有一技之长,李某只能在工厂做些简单的体力活。没活时,李某就在街上闲逛,他发现租住地附近有不少流浪狗,想到老家冬天流行吃狗肉,李某便打起了这些流浪狗的主意。为了确保销路,李某找到了一家冻肉店,问老板要不要狗肉,并且说明了狗是被毒死的。本以为老板会拒绝,没想到姓陆的老板一口答应,还当场卖给李某1斤毒药。

  李某带着药和鸡骨头在路上来回的转悠,看到流浪狗就把鸡骨头撒上药粉丢过去,待狗毒发身亡后就把死狗装进事先准备好的蛇皮袋里,之后以3元钱一斤的价格卖给陆老板。据统计,李某先后一共卖给陆老板百余条狗。除了陆老板这家冻肉店,李某还将毒死狗卖给了一些小摊贩及小饭店。

  经过检验,李某所用的毒药含有氰化物,含有剧毒,一般是用来毒老鼠,俗称三步倒,若人体摄入含有氰化物的死狗组织,具有较大的健康风险。

  李某、陆某等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

 

  专家点评:

  氰化物,只要几微克,就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在几秒钟内停止呼吸。虽然被毒死的狗还需要进行屠宰或浸泡,体内的氰化物成分会流失一部分,但狗肉组织中还会存有氰化物残留,人在食用后很有可能产生呕吐、头痛、腹泻、四肢抽搐等中毒症状,摄入毒狗肉过多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作为监管部门要对狗的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经营与消费多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综合治理,餐饮单位要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和采购验收两道关,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杜绝毒死狗肉等流入餐饮环节。

 

  【案例四】

  罂粟壳小龙虾招揽食客

 

  小龙虾又称克氏原螯虾、红螯虾或淡水小龙虾,其肉味鲜美松软富含蛋白质而深受人们的欢迎。每到夏季便是吃小龙虾的季节,一家大排档; 一盘麻辣小龙虾; 一瓶冰啤酒,加上人们的欢声笑语构成了人们消夏的不二选择。然而,街头巷尾那么多家小龙虾店,如何才能让自家的口味脱颖而出?有些不良商家便选择在汤头中加入罂粟壳……

  赵某在奉贤经营一家龙虾店已经有好几年,赵某觉得自家小龙虾的口味不错,但店里的生意却一直不温不火,赵某想了很多办法也不见起色。20146月,赵某的店里突然来了个年轻男子,男子看起来不像是来吃饭的,因为他直接要求见老板。正巧赵某也闲来无事,便决定会会这人。男子将赵某拉至一个无人的角落,神秘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告诉赵某这是罂粟壳,在汤头中加入罂粟壳,不仅能让汤的味道变好,而且还能防止客人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引起的腹泻。赵某听了心动不已,他当然听说过罂粟壳,知道这东西确实有用,但现在法律规定食物中不能添加罂粟,所以也很难买到,他犹豫了一下决定买下,最终以100元的价格买了1两多罂粟壳。

  汤里放了罂粟壳之后,确实有客人反应龙虾口味变好了,赵某像得到了鼓励,之后做汤头时都会加点罂粟壳进去。但好景不长,20147月赵某就被监管部门查获了,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奉贤检察院以对赵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赵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专家点评:

  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添加了罂粟的食物吃一次两次危害不大,吃多了肯定会上瘾,因此罂粟壳早已被国家卫生部门列入首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不过仍有些不法商家将它掺入在火锅、麻辣烫、小龙虾等汤料中,主要是为了增加食品的香味,勾起食欲,让客人越吃越想吃。因为不法商家都是将罂粟壳打磨成粉熬汤使用,食客用肉眼根本识别不出。如果市民对分辨罂粟壳小龙虾没有把握,那么最安全的办法还是买新鲜的小龙虾回家自己烹饪,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