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裁决出炉。对于该仲裁裁决,中国立场一直鲜明而坚定:不接受,不承认,不执行。
一、关于南海仲裁案始末
2013年1月,菲律宾提请仲裁,向仲裁庭提出15项仲裁请求。
2014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受权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以下简称“立场文件”),明确表示仲裁庭无管辖权。
2015年7月,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仲裁庭作出了《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其中对一些管辖权问题进行裁决并推迟对其他问题进行进一步审议。
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仲裁庭接着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6年7月12日,仲裁庭审议了《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未决的管辖权问题,并对菲律宾诉求的实体性问题。
二、关于南海仲裁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当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 五人临时仲裁庭包括:
托马斯·A·门萨1931年5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
让-皮埃尔·科特1937年10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斯坦尼斯瓦夫·帕夫拉克1933年9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阿尔弗雷德·H.A.·松斯1948年10月出生,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教授。
吕迪格·沃尔夫鲁姆1941年12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五人中,阿尔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余四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马斯·A·门萨是临时仲裁庭主席。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柳井出任庭长时,与日本存在岛屿领土争端的韩国就曾表示过担忧。此前,日本政府一直希望把竹岛(韩国称“独岛”)主权争议提交国际海洋法庭,柳井当选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韩国将更加警惕日本利用国际司法机构干预岛屿主权争议,更加排斥国际海洋法法庭。
柳井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设立的私人咨询机构“安全保障法制基础再构筑恳谈会”的主席。
此人出任庭长,裁判官由他任命,仲裁庭的公正性可想而知。
三、国际上其他国家对待国际仲裁结果
1、俄罗斯
2013年,俄罗斯海军在靠近俄罗斯海岸线的水域扣押了荷兰船只,荷兰将俄罗斯告上国际法庭。俄罗斯认为法庭无权受理此案。因此俄罗斯拒绝出席听证会,选择了“不参与”。国际法庭要求俄罗斯释放荷兰船员,对该要求,俄罗斯选择无视。最终国际仲裁法庭判定俄罗斯违反海洋法,并要求俄罗斯向荷兰支付赔偿金时,俄罗斯予以拒绝,选择了“不承认、不执行”。俄罗斯明确表示:俄有自己的态度!
2、英国
英国政府首脑时常在各种场合敦促别的国家要“守法”。英国前首相卡梅伦便是好为人师的典范,他曾经语重心长的说:“我们想鼓励中国成为守法世界的一部分。我们想鼓励所有人依法行事,服从判决。”
英国在印度洋扎格斯群岛附近海域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海洋保护区,2015年海牙国际仲裁法庭曾判决英国在扎格斯群岛单方设立海洋保护区一事违反了海洋法。英国政府选择无视该判决,扎格斯群岛的海洋保护区至今仍然存在。
3、日本
2014年3月,联合国国际法庭责成日本停止在南极洲的捕鲸业。联合国最高法庭要求东京方面召回所有根据其在南极洲的科研项目发放的捕鲸许可证,并停止继续下发此类许可。
2015年11月27日,日本当局宣布决定于2016年3月底之前恢复在南极洲的捕鲸业,日本农林渔业部向国际捕鲸委员会通知了其决议,并发送了日本当局的审议计划。日本当局不止一次声称,大多数的鲸鱼不属于即将灭绝的物种,而在食品中使用鲸肉是日本的文化传统。日本国对联合国最高法庭的禁令选择了不执行。
4、美国
1986年尼加拉瓜到海牙仲裁庭控诉美国,控告美国支持游击队颠覆左翼政府,美国在海牙仲裁庭判定有管辖权后立刻退出仲裁程序,不再参与。最后仲裁庭判决美国败诉并赔偿损失。据说该裁决结果向美国朋友送达的时候,美国接受了裁决书,并当着众多记者的面将裁决书撕掉了!后来,尼加拉瓜便拿着裁决结果到联合国安理会申请执行。美国作为负责任的常任理事国,连续五年对该申请行使了否决权。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结论:中国选择了众多可选方式中的一种来应对海牙仲裁,仅此而已,没啥大惊小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