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中共党员,山西人,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同年通过司法考试,具有证券及基金从业资格。曾在法院、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庆泰信托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工作。
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指派, 全程参与银监会、青海省政府、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庆泰信托的停业整顿、破产重整工作。在此期间,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事宜、行政监管措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等方面积累了相关经验。从业以来,除普通民商事争议纠纷、经济类涉嫌犯罪案件外,办理了涉及资产管理公司的系 列债权纠纷案、资产收购尽职调查事宜。曾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收购农行及工行榆林地区、关中地区系列不良资产包等事宜、为西安市未央区投资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东亚银行西安分 行、大高阀门有限公司、住工建材有限公司、中天工程建设公司、华秦泽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季程健康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衡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追忆商贸有限公司、宁扬能源有限公司、咸阳能源矿产综合开发投资公司等诸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陕西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