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了,快来看看你能减免多少租金!
来源: | 作者: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2-06-14 | 58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6月1日,随着一则复工复产通告的发出,正式结束了这场耗时两月有余的抗疫战争。被按下暂停键的上海,也打开了后疫情时代的开关,开始逐步恢复了往日的烟火气。经过近80个日日夜夜的抗争,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在封控期间,疫情给上海带来的影响,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情感上,都是一拳重击。其中房屋租金作为企业或者个人的重大支出,疫情期间的房租能否主张减免呢?


承租商用房屋的减免政策


承租国有房屋、国有企业房屋以及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2022年最多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可协商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以协商调解为主,协商调解不成则根据公平原则变更约定。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一定期限内的租金,可视情予以支持


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沪注册餐饮连锁企业分公司或门店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且承担房租费用的,可视作小微企业享受房屋租金减免

 

商业房屋业主可获得的补贴

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300万元,政府鼓励引导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


对减免房屋租金的国有、非国有市场主体,采用非接触式办理和简便操作流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银行对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承租居住房屋的减免政策

承租居住房屋,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等导致承租人实际无法使用房屋,则可以要求减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