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世界杯,赌球需谨慎|华勤律师带您识别赌球套路和骗局
来源: | 作者: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3-01-03 | 310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卡塔尔世界杯的开赛,网上传出大量关于赌球赌输的信息,虽然其中不乏博取眼球的虚假信息。但每届世界杯期间都是赌博类案件的高发时间。眼下,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激战正酣,华勤律师呼吁网友如有正当的竞猜需求,您可以选择购买国家公益彩票,远离网络赌球。


我们选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赌球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广大广大球迷和购彩者识别地下赌球的套路和骗局。

案例一:直播可以带货,也可以为赌球引流。
20207月,据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发布的信息,该局破获一起直播平台涉赌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扣押涉案财物逾2500万元。当年7月,亭湖警方在巡查中发现,“章鱼”“秘饭”等网络直播平台存在赌球情况,主播及直播平台涉嫌网络开设赌场并提供服务。“他们明面上是在直播体育比赛,私下里却为赌博行为‘引流’。”亭湖分局网安大队民警说。民警进入涉案直播平台调查时发现,体育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自我包装为赌球高手,对比赛结果预测准确率高,吸引观众添加其联系方式,然后再诱导观众添加主播平台的代理微信,由代理向观众发送赌博平台下载链接,以“稳定盈利”“包赔”等口号,诱导观众在赌博平台注册会员充值参赌。赌博平台通常为境外赌博平台,平台内以赌球为主,另有百家乐、电竞等多种玩法。体育主播人员主要获利方式是通过和赌博网站合作,引流发展会员,跟赌博网站商议以打赏的形式打入平台,然后以五五分成的形式,获取非法利益。实际上,在直播赌博背后还潜藏着诈骗风险,不少人故意借助直播赌博吸引赌客,暗箱操作骗取赌资。



案例二:互联网彩票已被禁,私营彩票APP是陷阱

20207月,湖北鄂州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彩票”案。该案件中,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推销,诱导购彩者加入他们的微信群,引导下载一款私营彩票APP,让购彩者通过APP进行购彩,APP中除了购彩,也涵盖了充值、提现、兑奖等功能。鄂州警方介绍,这些不法分子在所谓的彩票销售过程中存在一票多卖、吃票的违法行为,这不但给不少购彩者带来了损失,还严重扰乱和冲击了正规的彩票市场。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呢?其实很简单,买彩票就到体彩实体店。在互联网彩票被叫停后,体彩实体店成为我国彩票销售唯一的正规渠道。为了方便民众购彩,不少彩票机构甚至提供了体彩实体店地图定位服务。所以,找体彩实体店买彩票并不是难事。为了您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购买彩票一定要到正规体彩实体店。




案例三:海外赌博,国内代理发展下线

202010月,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东南亚某国的一款网络赌博软件在我国境内大肆发展线上代理推广人员,并通过代理推广人员招揽参赌人员,涉案流水特别庞大,2020年一年的流水高达150多亿。经调查,该犯罪团伙职责分工明确,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开设专用的赌博App,上面有体育赛事(如赌球)、百家乐、德州扑克、斗牛、赛车等多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该团伙在国内发展多级代理人,由各级代理人负责引诱、招揽赌博者参与。小蒋就是这4000多个赌博网站代理人中的一员。2014年,他刚满18岁,中专毕业,无意中接触到了网络赌博。六年里,小蒋都沉迷于网络赌博,深陷无底泥潭,不仅没有赚到钱,欠的债还越来越多。为了赚钱翻本,他最后参与了境外赌博网站的代理。警方对蒋某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发现他的确在为这个大型赌博网站做代理,并且也在警方负责的辖区内招揽了十多名参赌人员,甚至还有学生。就在对警方蒋某抓捕的前一天晚上,发现他还在这个网站参与赌博,一共输掉了20多万元。沉浸在网络赌博中的小蒋,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拖累父母为他还债100多万元,直到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警方抓获,如今他后悔不已。在这个犯罪团伙里,像小蒋这样,深知网络赌博的危害,但为了高额回报,把更多人拉进深渊的人,并不在少数。



在我国,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均不被法律所允许,偶尔参与赌球,不构成犯罪,构成违法;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组织、开设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手段与《刑法》的司法手段予以惩戒。在此华勤律师再次呼吁远离网络赌球。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对参赌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均属于开设赌场行为。